关于转发承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做好省、市教育科学 “十一五”、“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JN江南sports | 更新时间:2012-08-30 00:00:00 | 点击数:
关于转发承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关于做好省、市教育科学 “十一五”、“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国护中心:
现将《承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市教育科学“十一五”、“十二五”规划课题鉴定的通知》转发给各部门,请各部门负责同志及时督促,尽快落实。
一、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规定要求,切实做好课题的结题及鉴定工作。
二、课题结题及鉴定所需相关材料由申报者从JN江南sports网站——科研管理栏目下载中心(网址: )自行下载。
三、所有材料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
四、各课题负责人务于9月12日前将所有材料,连同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现将通知附件附后,请各课题负责人根据附件内容及时上报。
科 研 处
2012年8月30日
附件一:立项课题名单
附件二:承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
附件一 立项课题名单:
河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2011年度立项
附件二:承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
关于做好省、市教育科学 “十一五”、“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教育(教体、文教)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学校:
根据《承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同意,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2012年10月下旬组织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鉴定范围
(一)“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批准立项,并完成预期任务的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不能按期成果鉴定的省、市“十一五”、“十二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向县(区)、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成果鉴定的申请,并说明理由,统一上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批备案。
二、成果鉴定要求
(一)省课题申请鉴定,须按规定填写《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并将全套相关鉴定材料一份于9月15日一并报承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核汇总后报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待审核批复后再组织鉴定。
市课题申请鉴定,须按规定填写《承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县(区)、校的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签定审核意见并盖章汇总后,于9月15日前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待审核批复方可组织鉴定。
(二)如有事项变更,要分别填写《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承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并报送。
三、成果鉴定材料
1、报送课题成果鉴定材料,一式3份。每套材料包括:
“省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省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及获准批复(复印件)、《省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省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省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证书》、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总报告、课题成果材料(复印件)、成果影响证明材料、省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概述。
2、所有材料须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左侧装订成册。
3、论文和专著须注明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标明课题类别,采用统一标识。
4、“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概述”需课题鉴定后上报,同时上报电子版。
各课题承担单位要对课题进行审查,签署具体的课题评价意见并盖章,县(区)、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要对成果鉴定材料进行初审把关,签署是否同意进行成果鉴定验收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成果鉴定形式
市规划办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采取会议鉴定的方式进行。
五、其他事项
请各县(区)、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前将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和相关鉴定材料一份,《承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汇总后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成果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受理单位:承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承德市环城东路1号
下载网址:所列表格均可在承德教育科研网“教育科研栏目”下载(http://www.cdcedu.cn:8088/xueKeIndex.do)
电子邮箱:sunyum6688@163.com
联系电话:2130223
鉴定材料装订格式、成果概述格式、汇总表见附件。
注意:
附件1: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附件2: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概述格式。
附件3: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汇总表
承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1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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