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市教育科学 “十一五”、“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的通知
来源:JN江南sports | 更新时间:2013-08-29 00:00:00 | 点击数: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承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同意,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2013年10月下旬组织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鉴定范围
(一)“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批准立项,并完成预期任务的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不能按期成果鉴定的省、市“十一五”、“十二五”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提出延期成果鉴定的申请,并说明理由,统一上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审批备案。
二、成果鉴定要求
(一)省课题申请鉴定,须按规定填写《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一式四份),并将全套相关鉴定材料两份于9月20日报学院科研处,审核汇总后报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待审核批复后再组织鉴定。
(二)市课题申请鉴定,须按规定填写《承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一式四份),于9月20日前报学院科研处,由学院科研处审核后统一上报市教育规划办,待市教育规划办审核批复后再组织鉴定。
三、成果鉴定材料
1、报送课题成果鉴定材料,一式4份。每套材料包括:
“省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省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及获准批复(复印件)、《省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省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省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证书》、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总报告、课题成果材料(复印件)、成果影响证明材料、省或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概述。
2、所有材料须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左侧装订成册。
3、论文和专著须注明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标明课题类别,采用统一标识。
4、“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概述”需课题鉴定后一周内上报,同时上报电子版。
四、成果鉴定形式
市规划办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采取会议鉴定的方式进行。
五、其他事项
请各课题负责人及时到科研处邮箱或学院网站、校园网下载相关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
不能结题的请及时上报延期申请。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六、未结题课题名单列表
附件1: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材料装订格式。
附件2: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概述格式。
附件3: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汇总表
科 研 处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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